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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高频考点】文化遗产保护

小编:  来源:  日期:2021-08-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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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点链接

7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致贺信。习近平主席指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和自然演进的重要成果,也是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宝贵财富,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是人类文明赓续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建福州拉开帷幕,这是中国第二次承办世界遗产大会,也是中国在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领域承办的最高规格的国际会议。

二、命题预测

1.结合给定材料,请你概述Q市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400字)。

2.在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期间,计划组织一次文化遗产保护研讨会,领导安排你负责,请你谈一下工作思路(300字)。

3.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文化遗产保护正是文明赓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工作。请结合以上材料和工作实际,围绕“用匠心守护好古人智慧”写一篇文章(1000字)。

4. 结合给定材料,请你结合B市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撰写一份工作简报(500字)。

5. W市赴M市考察学习文化遗产保护经验做法,假如你是市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请你撰写一份考察报告要点(1000字)。

6. 结合给定材料,请概述D市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存在的短板,并提出解决措施(400字)。

三、理论精析

★基本内涵

文化遗产保护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基本方针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总体目标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全面加强。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保护措施

一是落实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是加强执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抓紧研究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队伍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四是加大宣传。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四、素材积累

大作文框架:

泉州申遗成功为中国注入磅礴力量

泉州申遗成功让世界更好感知中华文化。

泉州申遗成功为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

泉州申遗成功要更加重视保护发展工作。

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世界遗产

保护好文化和自然遗产。

传承好文化和自然遗产。

利用好文化和自然遗产。

从“会徽”中品读世遗魅力

祥云朵朵嵌于福山福水间,彰显“绿色世遗”清新福建特色。

古厝座座立于传统建筑中,践行“人文世遗”赓续中华文脉。

篆体字字刻于线条留白处,推动“数字世遗”走向世界文化。

厚植“工匠精神” 赓续人类文明

以“工匠精神”,保护好人类文明。

以“工匠精神”,传承好人类文明。

以“工匠精神”,利用好人类文明。

用“中国方案”守护“世界之光”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牢牢守护中华文明根脉。

加强自然遗产保护,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成果交流互鉴,努力共创友好和谐未来。

守护共同记忆,传承人类文明

镌刻文明的印记,“人文世遗”连接历史与现实。

架起沟通的桥梁,“数字世遗”链接中国与世界。

焕发蓬勃的生机,“绿色世遗”联通当下与未来。

铺历史赞歌 传中华文脉

新时代下坚持同心向党,赓续文化精神。

新时代下保持文化自信,树立文化意识。

新时代下打牢文化根基,传承文化遗产。

经验材料:

遗产申报是手段,保护传承是目的

坚持专业主导、学术引领的工作思路。

坚持保护为主、价值优先的科学理念。

坚持政府支持、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

工作汇报: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一、保护现状

(一)成立机构,建立机制。

(二)收集资料,整理入库。

(三)项目集成,汇编出版。

(四)明确目标,确保传承。

二、普查成果

(一)项目成果

(二)传承情况

三、“非遗”成果

(一)项目成果

(二)研究成果

五、范文赏析

大作文:

泉州申遗成功为中国注入磅礴力量

7月25日,正在福州举行的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传来好消息,中国世界遗产提名项目“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顺利通过审议,获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是本届大会中国唯一申报的文化遗产项目,由22处代表性古迹遗址及其关联环境和空间构成。它的成功,不仅会让世界更好感知中华文化,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支撑,激励和鼓舞亿万中华儿女更加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工作。

泉州申遗成功让世界更好感知中华文化。了解中国的历史,从独特的中华文化中感悟新时代中国发展繁荣的文化密码、力量源泉。“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是公元10至14世纪产生并留存至今的一系列文化遗产,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独特而杰出的港口城市空间结构,其所包含的22个遗产点涵盖了社会结构、行政制度、交通、生产和商贸诸多重要文化元素,具有鲜明的海上贸易和东西方文明交融特征,古老、生动,世所罕见。值得一提的是,从2001年泉州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海丝”申遗工作,到今天“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20年风雨兼程的申遗之路,在宋元中国走向世界的过程中,无数人为之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今朝梦圆,必将进一步展示中华文化的灿烂成就,推动中华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为世界打开了解中国的窗口,让世界更好感知中华文化的海纳百川、独特魅力。

泉州申遗成功为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值得一提的是,在宋元时期,泉州凭借包容的文化态度、完备的海洋贸易制度、庞大的水陆复合交通运输体系、发达的手工业、杰出的航海和造船技术等元素,在传统的中华农业文明大国中开辟梯航万国、舶商云集、多元繁荣的世界大港,泉州由此成为世界海洋贸易中心港口的杰出典范,成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和节点城市。立足新发展阶段,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伟大征程中,泉州申遗成功有利于推动“涨海声中万国商”的胜景重现,必将进一步提升中国特别是福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为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让“中国号”巨轮在乘风破浪不断驶向更加开阔的水域。

泉州申遗成功要更加重视保护发展工作。文化遗产保存的完整性是成为世界遗产的一个必要条件,泉州申遗成功不是终点,而是更好保护发展的新起点,责任更大、任务更重。事实上,自2017年以来,泉州先后出台三部地方性法律法规,对历史古迹保护的责任主体、经费保障、开放利用等方面进行明确,进一步加强了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可以说,泉州申遗成功不仅为公众架起通向中华文化源头的桥梁,也为城市文化注入丰富精神内涵,更会进一步增强本地居民的文化自豪感,而这种自豪感也会加强社会凝聚力,从而让文化遗产保护得更好,让灿烂文化遗产更好留给子孙后代。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世界文化遗产是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最高等级,申遗的初心目的是为了让遗产受到最好的保护发展,我们只有确立更为开阔的保护发展思维,赓续文明传统、勇担文化使命,才能切实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让世界遗产大国更加名副其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标志着中国世界遗产总数升至56项,这是灿烂辉煌的中华文明历史留下的文化瑰宝。未来,推动新时代中国从文化遗产大国向文化遗产保护强国转变,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让更多中华文化“活起来”“热起来”“火起来”,把更多历史文化遗产特别是优秀中华文化推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唱响中国旋律,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世界感召力,让中国迈向伟大复兴的步伐更加坚定!

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世界遗产

习近平主席的贺信,意义重大、站位高远、内涵丰富,体现了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文化和自然遗产工作指明了方向。一定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助力更多世界遗产留下来、传下去,为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保护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折射着一个民族的精神特质。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有助于增进文化认同、增强文化自信。代代先人留下的珍贵文化遗产,往往都曾跨越漫长岁月,躲过无数浩劫,保护好它们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健全管理制度、健全保护机制,实现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科学保护和有效监管。加强对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前、中、后期的调研、监测与评估工作,实施对文物古迹周边人文、自然环境的整体性规划和保护。加大对遗产地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维护遗产地的完整性和原真性。

传承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遗产曾有辉煌的过去,也应该有闪光的现在,并且还要充满生机地走向未来。仅将文化遗产当作珍稀物品保留下来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发掘文化遗产中的精华,为人类现代生活服务。历史文化遗产背后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不可估量,要挖掘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为社区营造、城市建设、文明养成提供营养。要加强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每个人都要本着对国家、民族、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担起文脉传承者的重担,让文化遗产传承不绝,让历史记忆历久弥新。

利用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遗产只有通过适当途径发挥作用,通过特定方式被大众所关注与分享,才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文化和自然遗产不应“养在深闺人未识”,而应融入社会,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进一步诠释和丰富其价值。要利用好文化和自然遗产,发挥其以史鉴今、以史育人作用。要利用好文化和自然遗产,发挥其为传统教育提供基本素材的作用,以文化自信激发强大精神动力。要利用好文化和自然遗产,发挥其在扩大对外交流、发展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作用,使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的底蕴。要整体推进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让文化和自然遗产活起来,不断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不断推动文明交流互鉴。

从“会徽”中品读世遗魅力

“派江吻海,山水相依,城中有山,山中有城。”时隔17年,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再次来到中国,在福州拉开帷幕。本次盛会,亮点纷呈,而会徽的图案设计也备受关注,以中国传统建筑的形式呈现,加入福建古厝标志性的马鞍墙、“福”字、“中国篆刻”,宛如一幅传统的中国画,让人感受到自然和文化遗产得到完美的传承和保护,品读到世遗的魅力。

祥云朵朵嵌于福山福水间,彰显“绿色世遗”清新福建特色。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指出,福州是有福之州,生态条件得天独厚,希望继续把这座海滨城市、山水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好造福人民群众。放眼当下,“绿色”是发展的永恒底色。从空气质量连续五年居全国省会城市前三到多年来全市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2位,再到建成12条、108公里的生态休闲步道,主要河流中总体水质为优。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习近平总书记描绘的生态图景,在福州这座山水之城体现得越发清晰。唯有让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同频共振,才能实现“生态美”携“百姓富”齐头并进。

古厝座座立于传统建筑中,践行“人文世遗”赓续中华文脉。无论是有着“中国明清建筑博物馆”之称的三坊七巷、被誉为“东方文明璀璨明珠”天圆地方的永定土楼、承载传统乡绅文化有着“南方建筑奇葩”称号的永泰庄寨,还是凝聚着海岛儿女存智慧结晶的平潭石头厝……都是承载着每一座城市的文化的“根”与“魂”,赓续着每一座古城的文脉精髓。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古厝》一书序中写到:“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唯有以修旧如旧“微创手术”和“绣花功夫”精准修复,才能让古厝“延年益寿”实现“活化”利用,留住乡愁和记忆。

篆体字字刻于线条留白处,推动“数字世遗”走向世界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宝贵财富,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是人类文明赓续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是习近平主席向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所致的贺信,也是在世界遗产大会开幕式上,通过“数字云端”从福州向世界各地传递的中国声音。从首次以线上形式审议世界遗产议题,网络形式全球直播,到通过了重申世界遗产保护和开展国际合作的重要意义的《福州宣言》,再到刚刚申遗成功的泉州,无不彰显了“数字世遗”下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唯有以数字赋能,让智慧同行,方能实现“天堑变通途”,让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金色名片”走向世界。

世界遗产是全人类共有的宝贵财富,唯有古典与现代交融,保护与创新共进,方能让中华文化以更加自信、更加开放的姿态走向世界,走向未来,实现“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之局面!

守护共同记忆,传承人类文明

福临神州,共襄盛会。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建福州拉开帷幕,这是中国第二次承办世界遗产大会,也是中国在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领域承办的最高规格的国际会议。

镌刻文明的印记,“人文世遗”连接历史与现实。幅员辽阔的地理、源远流长的历史,共同造就了中国丰富多彩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这是5000年中华文化的瑰宝,也是人类共同的珍贵记忆。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对时间的理解,是以百年、千年为计。”目前,中国55项世界遗产,与意大利并列第一,14项世界自然遗产、4项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总数均位居世界第一……一个个第一承载着历史的厚重,这是文化自信的来源,也是生生不息的动力。在首都北京,一场“盛大庄严、气势恢宏,礼序乾坤、乐和天地”的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办出了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风采。在福建福州,一场“简约、安全、精彩”的世界遗产大会蓄势而来、厚积薄发。跨越千里,一望千年,共同的人文积淀让历史与现实完美融合、相得益彰。

架起沟通的桥梁,“数字世遗”链接中国与世界。疫情无情,网络无边,“数字”让“天堑变通途”。在后疫情时代,线上会议成为理性而可靠的沟通方式。受疫情影响,从2020年累积到2021年,45项《世界遗产名录》待审项目、258项世界遗产保护状况报告,两个年度的世界遗产项目、双倍的工作量渴望“数字”的“加持”和“解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首次以在线形式审议世界遗产议题,并将通过网络向全球直播,一系列在线审议世界遗产项目的操作规范,将成为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工作的重要参照。网络拉近距离,文化跨越语言。配备两套由不同运营商独立运行的网络线路,搭建官网直播平台,展播闽剧、梨园戏、莆仙戏、高甲戏、歌仔戏等福建五大剧种,全面展现福建、福州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方面的成效,让世界更加了解中国,让中国更好走向世界。

焕发蓬勃的生机,“绿色世遗”联通当下与未来。百闻不如一见,典范就在眼前。2200多年建城史、335个古厝保护项目、2157个城市品质提升项目……作为此次大会会址,“福州派江吻海,山水相依,城中有山,山中有城,是一座天然环境优越、十分美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中国政府认真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国遗产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世界遗产保护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福州三坊七巷、闽南红砖建筑、海上丝绸之路、闽浙木拱廊桥、万里茶道和海坛风景名胜区等列入了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中,预计《世界遗产名录》等各项清单将会有重要的更新。“绿色世遗”值得期待,世界遗产的未来更加美好。

“世遗”独一无二,保护任重道远。让我们饱含对人类文明的敬畏,乘着“世遗大会”的东风,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人类共同的记忆,把属于全人类的世界遗产守护好、传承好、利用好!

经验材料:

遗产申报是手段,保护传承是目的

泉州市申遗成功,得益于多年来我国在世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得益于契合项目自身特点的专业技术路线和扎实的工作基础。

坚持专业主导、学术引领的工作思路。近年来,世界遗产申报工作难度与挑战不断增加。以扎实、高水平的专业工作争取国际组织和缔约国的理解和支持,是应对外部挑战最为有效的手段。国家文物局以申遗为引领,组织了国内高水平的专业机构和权威专家与福建、泉州当地专业机构、专家合作,开展泉州城市考古、历史研究、价值阐释、规划管理等工作,获得世界遗产委员会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认可。

坚持保护为主、价值优先的科学理念。遗产申报是手段,保护传承是目的。泉州系列遗产的保护以历史文化价值传承为目标,坚决贯彻“最小干预”“研究先行”保护原则,引导鼓励考古、建筑、文物保护、结构材料等多学科联合参与,实施了一批文物保护项目,落实了防雷、防火、防盗多种防护体系,建立了台风、洪灾等自然灾害预警应急工作机制,妥善保护了古迹、遗址的突出普遍价值和真实性。

坚持政府支持、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福建省、泉州市就意识到保护古城风貌的重要性,并始终将“保护古城、开发新区”作为城市规划保护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保护立法和规划设计,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五纳入”,使古城整体风貌得到妥善保护,树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典范。

鼓励社会参与,坚持惠及民生。让文化遗产成为公众的共有记忆和共同财产,是可持续保护的根本。一方面,通过推动遗产点向社会开放、实施遗产周边环境整治和居住环境提升等举措,改善当地群众生活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建立遗产标识解说系统、建设遗产展示馆等举措,丰富公众对遗产的认知,激发全社会参与保护的自觉。

工作汇报: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界首市历史悠久,民风古朴,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非遗”保护中心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的工作目标,坚持“全面性、代表性”的指导原则,结合本市实际积极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保护现状

(一)成立机构,建立机制。

成立了“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行领导责任制,抽调专人办公,确定了办公场所,制定了保护实施方案,完善了保护措施,全面负责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副市长秦煦,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俊杰等有关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对“非遗”保护工作进行调研,指导。长期以来,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调,主管单位负总责的原则,建立了相关的机制,做到了保护有规划,措施有保证,资金有保障。

(二)收集资料,整理入库。

界首市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收集文字、数字、音像、影像、图片、书籍资料,通过认真整理,仔细筛选,建立了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数据库。同时,对相关实物、工具、器皿进行了采集,做到妥善保存。现这一工作仍在进行。

(三)项目集成,汇编出版。

随着界首市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成功,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相继开展了“非遗”项目集成,汇编出版工作。出版了《界首陶瓷》一书,其余集成汇编工作正在进行。

(四)明确目标,确保传承。

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根据制定的“非遗”保护五年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成立了“非遗”项目工作研究室,定期举办“非遗”项目研讨会、交流会,促进“非遗”项目的发展;长期开办“非遗”项目技艺培训班,确保“非遗”项目技艺得到很好的传承。

二、普查成果

(一)项目成果

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界首人民代代相传岁岁积淀的劳动和生活的文化轨迹,包涵门类极广,有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俗文化、地方戏曲、曲艺、手工技艺等等。依据目前收集到的资料分析,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共分10类,其中主要门类分布比例如下:民间音乐9.6%,民间舞蹈6.4%,民间美术9.6%,民俗文化6.4%,戏曲12.8%,曲艺3.2%,民间手工技艺12.8%,民间杂技3.2%,生产商贸习俗12.8%,民间文学22%。

从区域分布来看,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全市范围分布较为均匀,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俗文化、地方戏曲、曲艺、手工技艺传承广泛,只有部分项目受到地理环境、土质要求、生活习俗等因素的制约,传承区域范围相对固定。如界首彩陶、扁担戏、彩塑等。

(二)传承情况

目前,界首市已经普查登记的传承人有62人,24个团体,基本情况是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彩陶、剪纸等)传承人多,大部分艺人年富力强,有的正在授徒。经济效益不突出的项目传承人年龄老化,缺乏新一代传承接班人,特别是扁担戏、版画、面塑、刺绣、香荷包等项目,民歌、民舞、曲艺等项目和具有宗教信仰色彩的民俗活动项目更是缺乏年轻一代的传承人。需要及时进行抢救保护,建立一整套的传承保护体系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现已成立了“界首彩陶”研究会、建立了卢氏刻花彩陶工作室和培训基地,在市文化馆成立了“界首书会”和“界首渔鼓”曲艺管理委员会、研究会。

三、“非遗”成果

(一)项目成果

界首市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个,即“界首彩陶烧制技艺”、“界首书会”,界首市田营镇被安徽省文化厅命名为安徽省民间艺术(彩陶)之乡,被文化部命名中国民间艺术彩陶之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3个,即“扁担戏”、“界首渔鼓”、“大黄庙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3个,即“界首剪纸”、“木版年画”、“界首刺绣”。界首市被安徽省文化厅命名为“安徽省民间艺术(剪纸)之乡”,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剪纸)之乡”。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0个,“斗鸡会”、“高跷”、“豫剧沙河调”、“大鼓书”、“坠子书”等。另有界首面塑、吕长明牛肉、宏兴果店等项目正在筹备申报。

在传承人方面,卢群山、王京胜被评为安徽省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苗清臣、卢莉华被评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二)研究成果

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研究成果方面有专著《界首剪纸》,《界首戏曲志》,《界首谚语与民间传说集》,《界首曲艺志》,《界首群众文化志》,《界首陶瓷》,《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界首卷)》。

规划:

“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十四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和《“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编制本规划。

序 言

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非遗,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非遗保护事业取得显著成就。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健全,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逐渐完善,抢救性记录取得重要成果,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顺利推进,非遗助力精准扶贫成效明显,非遗宣传传播广泛开展,非遗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非遗保护保障体系更加有力,非遗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一批珍贵、濒危和具有重要价值的非遗得到有效保护,具有中国特色的保护制度基本建立,社会广泛参与、人人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初步形成。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提高我国非遗保护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时期。一方面,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对非遗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社会快速发展,非遗传承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一些项目生命力不强,传承存在困难;非遗保护基础相对薄弱,工作队伍不够健全等。“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遗传播普及力度,推动非遗保护事业取得更大进步。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国文化基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

——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深入挖掘阐释非遗蕴含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创造性表达权利,推动非遗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让人民参与保护传承,让保护成果为人民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参与感、获得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系统性保护。围绕新时代新任务,统筹协调非遗保护传承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的关系,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坚持系统观念,全局性谋划非遗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配合,推动非遗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依法科学保护。健全非遗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落实法定职责,明确参与各方责任,提高社区和民众的非遗保护主体意识。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分类保护,精准施策,精确管理。

——坚持守正创新。尊重非遗基本文化内涵,弘扬非遗当代价值,推动非遗在人民群众的当代实践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非遗的生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健全,创造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对非遗的认同感、参与感、获得感明显提高,非遗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到2035年,非遗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工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完善,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重大国家战略中的作用更加彰显。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非遗调查、记录和研究

1.推进非遗调查。服务对接重大国家战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专项调查,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非遗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鼓励支持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区域内开展非遗专项调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调查登记,推进大数据在调查中的应用,提高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妥善保存调查数据、资料,加强调查成果的运用。研究启动第二次全国非遗资源普查。

2.完善非遗记录体系。运用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方式,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实施全面记录,鼓励对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实施记录。广泛发动社会记录,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专业机构参与,不断提高非遗记录水平。做好记录成果的保存和公开,进一步促进社会利用。

3.加强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完善档案制度,制定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大对非遗有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以及实物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充分运用非遗调查记录成果,完善非遗档案和数据库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共享,推动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公共数字平台,推进非遗档案和数据资源的社会利用。

4.加强非遗研究工作。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全国非遗研究机构的基本情况,形成全国非遗保护研究机构名单。统筹研究力量,建立非遗专家资源库,建设非遗研究基地和非遗重点实验室。加大对中青年非遗专家的支持力度,鼓励更多中青年学者从事非遗研究工作。支持非遗传承人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加强理论、应用方面的研究。围绕非遗保护工作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委托研究课题,推动非遗保护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支持非遗研究成果的出版、发表与发布,举办学术会议,加强学术期刊建设。

5.深化中国文化基因研究阐释。全面系统研究梳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遴选充分体现中国文化基因、涉及中华文明发源文化发祥的非遗项目。开展多学科、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挖掘阐释非遗项目中蕴含的中国文化基因及其当代作用和应用途径。指导项目所在地做好项目保护工作,加强项目及其有关的古籍文献、相关实物、遗存等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保护,促进融入现代生活,实现发展振兴。加强研究阐释和非遗保护成果的宣传、普及、应用。

(二)加强非遗项目保护

1.加强非遗代表性项目制度建设。修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各地加强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和管理制度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非遗代表性项目单项法规。研究推进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分类体系。

2.加强非遗代表性项目管理。健全国家、省、市、县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启动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推动县级名录全覆盖。推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梳理和规范。组织对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保护单位绩效评估检查和动态管理。

3.加强分类保护。根据非遗特点和存续状况,实施分类保护。继续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推进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计划》,推动传统医药类非遗保护传承。实施戏曲振兴工程、传统节日振兴计划、曲艺传承发展计划。针对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民俗及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不同特点,探索与之相适应的保护方式。

4.加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申报和履约工作。积极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申报工作,推动与其他国家联合申报共享的非遗项目。切实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职责,加强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管理,建立牵头保护工作机制,夯实保护责任,按期提交履约报告,提高履约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非遗传承人认定和管理

1.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健全国家、省、市、县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推动县级名录全覆盖。

2.探索认定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对于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探索认定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在条件具备的地区,试点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工作,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做好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与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有关工作的衔接配合。

3.加大对传承人支持扶持力度。通过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经费资助等方式,支持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活动。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给予补助,鼓励支持各地对本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提供传习补助。组织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加研修培训,实现全覆盖。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增强使命与担当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促进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相结合。支持传承人设立非遗传承所和工作室。加强传承梯队建设,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建设宏大的传承队伍。

4.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和传习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评估,探索建立退出机制。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累计两次评估不合格的或因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取消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并予以公布。

5.加强青年传承人培养。推动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创新传承人培养方式。对于条件具备的项目,通过现代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青年传承人。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采取助学、奖学等方式,鼓励年轻人学习、掌握相关技能,成为后继人才。通过组织参加培训、提供展示平台、对接市场渠道等方式,为青年传承人提供有力支持,为其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

1.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工作,建设3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指导建设管理单位进一步履行好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的职责,提高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进行验收,正式命名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支持各省(区、市)出台本区域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指导未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省(区、市)加快工作进度,“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全覆盖。指导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将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对因保护不力使文化生态遭到破坏的,取消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资格,予以摘牌。

2.开展“非遗在社区”工作。探索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非遗保护,在城市社区培育孕育发展非遗的土壤,开展“非遗在社区”工作。尊重社区居民主体地位,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感、归属感和凝聚力。充分利用本地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未列入名录的非遗资源,同时关注随外来人口迁入并有一定群众基础的非遗项目,支持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创新工作模式,在非遗氛围浓厚、工作机制健全、保障工作到位的社区,创建“非遗在社区”示范点。

3.加强中国传统村落非遗保护。开展中国传统村落非遗资源梳理统计工作,推动每个中国传统村落所在的县(市、区)建立传统村落非遗资源清单。遴选中国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优秀实践案例,举办经验交流活动。合理利用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保持传统建筑风貌和格局,在空间环境营造中突出非遗特点。加强当地村民及其生活方式的保护和延续,培育和扩大非遗传承人群,促进民俗、村规民约的传承与发展。

4.建设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将非遗保护传承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城市建设相结合,挖掘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小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的非遗资源,建设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在非遗资源丰富、保护传承有力、民众积极参与的地区,推动建设非遗特色村镇、街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探索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模式。在经费、政策等方面对非遗特色村镇、街区予以一定程度的倾斜,支持在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建设非遗馆、非遗传承所(点),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五)加大非遗传播普及力度

1.鼓励支持新闻媒体和相关机构开展非遗传播。鼓励支持新闻媒体设立非遗专栏、专题,办好优秀栏目、节目。推动主流媒体加强非遗传播力量,建设非遗传播队伍,形成一批品牌传播项目,提高非遗传播的专业性、规范性。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的作用,培育一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网红”品牌。举办中国非遗保护年会。鼓励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开展非遗培训、展览、学术交流、公共教育等活动。鼓励支持有关机构策划推出体现非遗内容的宣传片、纪录片、公益广告等。

2.广泛开展非遗展示展览活动。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开展非遗展览、展示和展演活动。继续举办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原生民歌节、全国非遗曲艺周等重大活动,提高活动举办水平。组织开展“文化进万家”春节元宵节系列文化活动。举办黄河流域非遗大展、大运河非遗展、长江流域非遗展等区域性展示展览活动。根据非遗不同门类和项目特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举办传统音乐、传统戏剧、传统技艺、传统体育、传统医药等专题性展示展览活动。鼓励支持各地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民众需求,举办区域性非遗展示展览活动。加强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及有关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推动非遗普及教育。推动将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写非遗教材。鼓励中小学开设非遗特色课程,支持传承人参与教学,加强非遗师资培养。鼓励建设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特色中小学传承基地,推动职业院校设立民族传统技艺等相关专业。加强高等院校非遗学科体系和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增设硕士点和博士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建设一批国家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推动非遗进校园,支持学校开展非遗展示、展演、竞赛及互动体验活动。

4.完善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统筹建设利用好国家非遗馆,建设20个国家级非遗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地方非遗馆,推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配套改建新建传承体验中心,鼓励建设具有民族、地域、行业特色的非遗专题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形成包括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研究完善非遗展览展示场所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非遗展览展示场所备案和评估定级制度,支持制定、实施非遗展览展示相关标准。

5.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加强非遗国际传播,充分运用非遗资源,讲好中国故事。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有关非遗工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非遗保护合作,参与、倡导、推动双边、多边交流与合作,加大非遗保护国际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各驻外使领馆、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驻外旅游办事处等驻外机构开展我国非遗的宣传推广。配合重大文化交流项目、利用国际知名节会,举办非遗展示、交流活动。支持非遗相关产品走向海外市场。推动内地与港澳非遗交流合作,支持港澳做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加强对传承人的支持扶持。鼓励台湾同胞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促进大陆和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

(六)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1.融入重大国家战略。加强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国家战略中的非遗保护传承,建立区域保护协同机制。建立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长城沿线、长征沿线非遗保护协同机制。在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凸显非遗元素,强化非遗保护传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非遗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对脱贫地区的非遗保护支持力度,以非遗工坊建设为抓手,推动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并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工坊建设和运行机制,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2.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妥善处理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利用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非遗工坊等场所,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支持非遗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特色小镇,鼓励非遗特色景区发展。

3.加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非遗保护传承。建立东、中、西部地区非遗保护协作机制。鼓励东部地区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的沟通帮扶。加强革命老区非遗保护,鼓励传承人创作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非遗保护摆在重要位置,把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合理合法利用非遗资源,形成有利于保护传承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对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推动修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研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推动制定实施条例。推动各地制定完善地方非遗保护条例、非遗保护专项规章。加强普法教育,开展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和探索,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建立非遗获取和惠益分享保护制度。加强非遗数据采集、展示展演等方面的标准化研究,推动制定完善相关标准。

(三)强化机构队伍建设。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法明确非遗管理职能部门,统筹使用编制资源,使非遗保护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建立非遗保护管理人员的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开设非遗专业、课程,培养非遗保护管理人才。完善非遗保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作用,建立非遗保护的专家咨询机制。

(四)加强经费保障。规范和加强国家非遗保护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把非遗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继续改善和加强对非遗的金融服务。健全多元投入机制,支持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非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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