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5016898

遴选公选考试网

遴选省市考点

【江西遴选热点 】江西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小编:  来源:  日期:2021-08-12 阅读次数:

【江西遴选热点 】江西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由遴选公选考试网整理发布,欢迎关注遴选公选考试官方微信(公众号:lxgwyks),微信回复"资料"免费下载遴选考试笔试、面试备考资料。

 

  一、热点链接

  江西省委书记刘奇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要聚焦重点任务,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命题预测

  1.乡村振兴中治理是关键,结合南昌市、抚州市、九江市的经验,谈谈对加强和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的启示(400字)。

  2.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点、无人值守物管小区引入智慧停车设施、政企合作充电桩……数字化治理正成为一些乡镇提升区域治理、优化区域环境的重要抓手。请谈谈如何让“数字+”助力乡村治理(800-1000字)。

  3.请结合材料,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就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系现代化写一篇策论文(1000字)。

  4.2021年江西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请结合给定材料,撰写一份江西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调研报告,供领导参阅(800字)。

  5.江西省政府拟召开治理现代化座谈会,省政府办公厅主要领导将在会上交流发言,假如你是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请你请根据材料,就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写一篇经验材料(500字)。

  6.为贯彻落实中央防汛救灾有关精神,安排部署江西省防汛救灾工作,假如你是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人员,结合给定材料,请你起草一份关于做好防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500字)。

  7.江西省政府拟召开治理现代化座谈会,江西省政府主要领导将在会上交流发言,假如你是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请你请根据材料,就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写一篇经验交流发言稿(1000字)。

  8.构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机统一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请你以“创新基层治理”为主题写一篇策论性文章(1200字)。

  三、理论原点

  ★重要意义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着力提高组织力量,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的战斗堡垒,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形成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首先,要加强支部能力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避免重形式、轻走过场,保质保量。要落实学习教育制度,加强党员思想认识。基层党组织要密切关注党员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培育、提升和发挥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力量。要细化监督管理制度,改进干部作风。二是注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基层管理人才。要努力改善干部队伍结构。通过定向培养和双向选拔,把专业知识扎实、业务经验丰富的专业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关键岗位的责任人,完善基层党员队伍结构。三是民生不是小事。一切都与人民的意志有关。1%的基层工作可能是人民生活的100%。因此,只有把老百姓的“烦恼”记在心里,把老百姓的“后顾之忧”掌握在手中,居民的“家事”才能处理好。这样,才能把基层工作做好、做得有效、做到心系民心。完善工作制度,用好举报机制。

  ★基层社会治理四大关系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涉及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利益调整,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区有机统一,正确处理好四大关系,辩证思维、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务求实效,不断提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让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群众有更多的归属感、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一是正确处理科学发展与有效治理的关系。科学发展是前提、是根本,也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有效治理是途径、是方法,是实现善治良序的必然选择。二者相互依存、互促共进,具有内在一致性。目前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发展得越快,可能问题越多,但不发展,问题会更多、更复杂。只有推进治理创新,才能为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只有通过科学发展,才能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我们在社会治理创新中要准确把握好二者的辩证关系,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用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去解决社会治理中的各种问题,切不可因噎废食、发生偏移。二是正确处理党建引领与多元共治的关系。党的领导是社会治理的根本保证,多元共治是社会治理的时代趋势。坚持党建引领,不是让党组织大包大揽,来承担和解决社会治理中的所有问题,而是通过加强和改善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回应社会关切,践行宗旨意识,走好群众路线,提升基层党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善于把党组织的主张通过社会协商等方式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把党的组织意图通过多元互动变成各类组织参与治理的措施,引导多元主体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和服务,共商区域发展、共同服务群众、共建美好家园。三是正确处理行政推动与共建共享的关系。行政推动是实现治理目标的有力保证,共建共享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二者不可偏废。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当好组织者、执法者、规划引领者、政策制定者、社会建设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强化社会责任,主动开放公共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人民群众要强化主人翁意识,基层组织要充分依靠群众,善于发动群众,主动引领群众,不断提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四是正确处理治理创新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率先探索推进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有政策依据,有经验借鉴,有实践基础,也有一定的风险。但创新是为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长治久安,绝不能因为社区减负增效就推卸责任,绝不能因为社会治理创新影响发展稳定大局。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针对当前房地产物业、精准扶贫等领域的突出信访问题,抓创新、堵漏洞、补短板。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1+3+N”多方联动机制,探索开展院落自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一线。

  ★对策措施

  市域具有较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近年来,各地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积极探索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十四五”时期,随着更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将承担更多艰巨任务。

  一、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近年来,各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地方也存在缺乏整体规划、协同性有待加强、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参与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对此,要进一步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将社会治理置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健全市域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科学界定各部门之间权责边界,加强条块融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推进政府和社会良性互动,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务管好、管到位。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让各类主体有序参与治理实践,就市域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多层协商,以增进共识、增强合力。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群众参与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搭建群众参与治理的线上线下平台,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让群众在参与中增强认同感、提升获得感。

  二、创新治理方式。近年来,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作用,在改进和创新治理方式方法上形成不少特色做法,市域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要继续强化政治引领,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针对突出问题加强相关领域立法,制定出台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发挥执法司法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矛盾问题的重要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和运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及时把实践中得到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厘清村(社区)权责边界,减轻基层负担,构建以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治理评价体系,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激发基层群众自治活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智能化再造,搭建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智能化平台,实现社会运行“一网统管”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智慧治理和智慧服务水平。

  三、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市域是重大矛盾风险易发地、集聚地,防范化解风险是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要主动适应市域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科学评估各类风险等级,压实防范、化解和管控责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深入开展矛盾风险动态排查,加强风险评估研判,完善多元化解联动机制。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紧急重大疫情、公共安全危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常态化做好应对重大风险准备工作,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打造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市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公共安全全覆盖、全链条、全要素管理,打造“一站式”防控响应平台,织密织牢社会治安防控网。广泛开展社会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将苗头隐患问题疏导在早、化解在小。

  四、强化组织人才保障。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任重道远,需要在组织和人才上加强保障。要科学构建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形成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通过放权赋能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强专职人员配备,加强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充实壮大网格管理员队伍,努力实现对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的精准管控,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矛盾化解、应急管理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等待遇保障机制,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吸引更多专业人才加入社会治理工作者队伍。构建响应需求、适应实战、全面发展的素质能力培养体系,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专业培训,全面提升人才队伍在改革创新、法律政策运用、风险防控、群众工作、科技应用、应急处突等方面的能力,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四、地方实践

  ★重点表述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政策下倾,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等级化评定、组团式服务,建设“多网合一”的社会治理网络,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和平安志愿者行动。加强数字社会建设,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

  ★领导要求

  刘奇指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生动局面,不断迈出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新步伐。要强化法治引领,坚持法治江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要聚焦重点任务,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践行群众路线,持续强化各项民生事业,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推进健康江西建设,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解决老百姓的急难事、麻烦事、烦心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全面落实社会治理主体责任,确保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对策措施

  就持续巩固和扩大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机构改革由“物理变化”到发生“化学反应”,刘奇提出六点要求。他强调,一要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进一步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要准确把准定位,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为党委决策服好务、当好参谋。二要以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党政机构职能统筹工作机制。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强化党的职能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统筹本系统本领域重大工作,充分调动被归口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要以提高机构履职尽责能力水平为导向,进一步推动“三定”规定落细落实。严格落实“三定”规定,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关键,厘清职责边界,理顺工作关系,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确保无缝衔接、高效运转。四要以形成改革合力为关键,进一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规范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五要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全面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实行编制精细化管理。六要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根本,进一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大力推进红色基因传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答好“时代之问”,走好新长征路,把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自觉行动。

  五、素材积累

  大作文框架:

  深化创新融合 创新社会治理

  以“小网格”托起“大服务”。

  以“小信息”汇成“大数据”。

  以“小气候”优化“大环境”。

  “数字+”让基层治理实现“十指联动”

  “数字+充电桩”涌动基层治理创造力。

  “数字+物业服务”涌动基层治理新动力。

  “数字+垃圾分类”涌动基层治理新活力。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要在“精度”上下功夫。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要在“温度”上下功夫。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要在“数度”上下功夫。

  以“江西之治”为主题教育描摹“底色”

  描摹制度“底色”,杜绝搬来“飞来峰”。

  描摹创新“底色”,不拘泥于“好模板”。

  描摹规划“底色”,协调联动“弹钢琴”。

  让制度提升治理温度

  让制度提升治理温度,需要坚持党的领导。

  让制度提升治理温度,需要以人民为中心。

  让制度提升治理温度,需要增强执行力度。

  把握“四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要紧握改革创新这条生命线。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要紧跟党建引领这条导航线。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要紧扣基层主导这条中心线。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要紧贴群众利益这条需求线。

  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多措并举

  要注重理念更新,在共建共治共享上发力。

  要注重科技支撑,在强化数字治理上着力。

  要注重法治完善,在厘清权责关系上用力。

  促进城乡基层善治之变

  引领性举措是更加彰显“靠党建来引领”的组织体系。

  基础性支撑是更加注重“寓治理于服务”的民生诉求。

  持续性动能是更加突出“以改革释活力”的机制创新。

  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提高城市治理效能。

  在加快补齐短板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加强平安成都建设。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释放城市治理活力。

  讲话稿框架:

  城市基层党建激活社会治理“一池春水”

  一、强化整体布局,实现上下联动

  一是构建三级联动的组织体系。

  二是构建三级联动的责任体系。

  三是构建三级联动的网络体系。

  二、强化区域融合,推进条块协同

  一是组织联建,齐心协力“一盘棋”。

  二是利益联结,凝心聚力“一条心”。

  三是服务联动,形成合力“一张网”。

  三、强化重心下移,做强基层网格

  一是支部建在社区网格,延伸基层组织“神经末梢”。

  二是阵地设在群众身边,打造党群阵地“红色矩阵”。

  三是服务聚在邻里街坊,实现社会治理“多元参与”。

  在江西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一、充分肯定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取得的成绩

  一是紧紧围绕中心的工作,抓好统筹协调。

  二是紧贴各地的实际情况,找准抓好载体。

  三是紧抓新媒体科技应用,有效搭建平台。

  四是紧密联系群众的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找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

  一是规定动作做不深、做不透。

  二是自选动作找不准、抓不实。

  三是创新典型项目少、宣传少。

  四是基础工作不深入、不扎实。

  三、精心组织实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升新活动

  一是实施网格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二是实施信息系统实战能力工程。

  三是实施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工程。

  四是实施治安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五是实施三级平台服务能力工程。

  四、落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科技设计、统筹安排。

  三是坚持富集要素、强化保障。

  四是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在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责任感

  二、突出重点,主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一)要创新工作方式。

  (二)要坚持利民惠民。

  (三)要强化党建引领。

  三、落实责任,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落到实处

  (一)注重典型示范。

  (二)加快制度创新。

  (三)强化督导考核。

  调研报告框架:

  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治理格局逐步完善。

  一是党委的领导地位更加巩固。

  二是政府的社会治理职能更加强化。

  三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二)社会治理成效明显。

  一是社会大局稳定可控。

  二是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是社会治安平稳有序。

  四是社会心态和谐健康。

  (三)创新亮点不断呈现。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统筹推进力度不够。

  (二)基层治理力量薄弱。

  (三)社会矛盾呈多发态势。

  (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五)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

  三是要创新治理模式。

  四是要加大开放力度。

  (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和社会治理四个体系建设。

  (三)加强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理“四化”水平。

  (四)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范文赏析

  大作文:

  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多措并举

  社会治理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体验感、归属感、获得感息息相关,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演进,社会主体日渐多元、利益关联日趋复杂,社会治理的深度和难度在加剧。站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如何更好应对社会治理纷繁复杂的挑战?关键就在于,强化系统思维,从理念更新、技术支撑、法治完善等多种角度共同发力。

  要注重理念更新,在共建共治共享上发力。纷繁世事多元应,击鼓催征稳驭舟。从政府单一的社会管理走向双向互动、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转化的背景下,要推动社会治理,就需要强化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政府要跳出大包大揽的传统思路,激发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发挥好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作用。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民间性、非营利、灵活性等特点,当好党和政府的“智囊团”,当好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强化担当,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做促进社会和谐的“黏合剂”。社会公众要强化社会治理参与意识,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办的重要方式,以自身实践推进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注重科技支撑,在强化数字治理上着力。在数字化时代,数字经济、数字产业的发展与普及,让数字技术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的作用愈加突出。要创新社会治理,就要在强化数字治理上下功夫。要重视科技引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科技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科技发展成果,不断加强对社会治理形势的分析研判,增强社会治理的预见性、主动性、科学性、时效性。要做好顶层设计,敏锐把握世情国情变化和科技发展动态,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在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中着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要强化新技术应用,不断推动设施联通、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形成微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智慧政务网,打造信息化、智能化的社会治理数据采集和分析平台,把更多新技术应用于社会治理之中。

  要注重法治完善,在厘清权责关系上用力。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推进社会治理必须重视法治建设。要构建科学的法治体系,要从社会治理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发展规律出发,在中央统筹下,按照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点面结合地推进社会领域立法。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设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真正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做强法律服务,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向群众提供及时充足、普惠均等、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要着力培育法治精神,让法治精神渗透到社会治理方方面面,使法律价值观成为人们思考问题的价值取向,引导人们在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治大国如烹小鲜,在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是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也没捷径可走,需要强化系统思维,综合施策,理念更新、科技支撑、法治完善多措并举,才能行稳致远。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良好的社会治理就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基本路径之一。“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建现代化的治理格局,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要保障。

  当下,社会治理方式相对落后于新时代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导致了社会治理资源的浪费,人们满意度和幸福度的下降,行政效能的降低。着眼于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是时代问卷。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众人拾柴火焰高”,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要倡导人们主体的参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时代的英雄。他们的智慧是无穷的。要善于引导人们的参与,畅通人们参与的渠道。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多方主体联动作用,向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转移政府职能,实现社会治理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共建共治的过程当中,突出强调以人为本的治理模式,让人们切实共享治理的成果,以人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社会治理的评价标准。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发挥大数据和互联网整理资源的能力。新时代是信息和资源整合的时代。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必然要与时俱进,契合时代发展。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充分利用大数据整合信息和资源的能力,打通区域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中堵塞,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和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社会的精细化管理、网络化服务,在社会治理的创新上实现智能化、社会化和专业化。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入挖掘传统优秀文化的魅力。以文育人、以文化人,以文风转变社风,以社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中国传统文化上下五千年、历久弥新、博大精深。前人智慧是我们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垫脚石,我们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立足于本土优秀的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发挥文化优势,创建“和为贵”调解室,创新调解解决方式,建立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是打好社会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法宝,是实现人民新期待的重要武器,也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途径。“一稿松紧退千寻”,我们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坚韧不拔的韧劲,坚定不移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数字+”让基层治理实现“十指联动”

  小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要引导疏通基层治理“脉络”,既需要坚持党建引领、重心下移,也需要发挥“数字+”的作用,能够通过数字化治理的方式,从省市“大脑”到县级“小脑”,再到镇乡“十指联动”,才能更科学地分配各项工作,实现基层治理中不同分工的有效落实,能够真正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分享数字成果。数字赋能基层治理,既能够加快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能够实现精准服务,不断地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数字+充电桩”涌动基层治理创造力。随着电瓶车的普遍,使用充电桩的也比较多,也导致了小区“车”气旺,要引导小区群众更科学地调配充电桩的使用,尤其需要在工作方式上创新创造。通过政企合作,运用“数字+充电桩”的方式,既降低了群众充电费,也能够科学地管理充电桩的充电人数、充电状态、违规占用充电空间停车等问题,能够让基层治理的工作延伸到小区的每一寸土地。

  “数字+物业服务”涌动基层治理新动力。物业在服务小区中具有关键的作用,要不断地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尤其需要发挥物业主动服务的功能,创新治理方式。要让物业服务带给小区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尤其需要用好“数字+物业服务”的方式,既能够科学引导小区停车,也能够通过视频监控提前为小区群众抬起停车杆,通过数字化识别的方式,能够科学判断是否放行、收费等工作,能够为小区群众守住第一道安全防线。

  “数字+垃圾分类”涌动基层治理新活力。小区环境管理是小区治理的重要内容,而垃圾的正确分类,就是基层治理中的新内容。要激发小区治理活力,盘活小区有效的治理资源,要通过垃圾分类的方式,提升小区群众的文明素养,让他们自觉地参与到小区治理中去。用好“数字+垃圾分类”,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通过业主卡刷卡,能够让小区群众进行正确的分类。不难看出,数字化带来的不仅是小区环境的改变,也在无形之中为更多的小区群众持续上好垃圾分类课,让小区治理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共享。

  “治大国如烹小鲜”。小区治理也是大国治理的一个缩影,我们要推动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尤其需要不断地提高小区治理的水平,探索“数字+”的新模式,实现政府各个部门“十指联动”,解决好民生难题,优化城镇环境,才能奏出小区治理更美妙的乐章。

  深化治理改革为基层放权赋能

  基层是我国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是公共服务供给的“最后一公里”。面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任务,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挑战,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要精准、系统赋权。足够的治理和服务权限是基层治理高效运行的必要条件。权限不足,容易让基层治理陷入“看得见的管不着”等低效治理困境。要加快制定赋权清单,推动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运用清单管理的办法,科学精准赋权。瞄准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赋权,变“端菜式”赋权为“点菜式”赋权,提高向基层赋权的针对性、精准性。在给基层赋权时,要加强配套建设,把人力物力财力投放到基层,确保向基层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要科学、规范定责。明晰责任是推进基层治理主动担当作为的基本制度条件。责任不明、不清、权责不对称,容易弱化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前,基层治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上下权责不对称、属地“权小责大”的问题。要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要科学规范“属地管理”,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要严格基层工作职责事项准入,防止借属地管理的名义让基层承担无限的责任。考核是基层治理职责导向的指挥棒,要规范对基层的工作考核,切实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水平。

  要创新、转型赋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科技支撑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新内容。要大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智慧治理体系,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矛盾化解、应急管理水平。优化基层治理归根结底是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加强城乡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城乡社区作为基层治理细胞单元的治理和服务水平。要推进基层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型。摆脱开展工作的传统路径依赖,切实把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转到现代、科学、法治的轨道上来。少一些运动式治理、多一些长效治理、依法治理。在面向基层的行政性赋权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推进法治性赋权,提高赋权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要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重在基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通过坚定不移深化改革,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将有效激发基层治理体系的活力、创造力,持续提升基层抓落实、推改革、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

  城市是人们集中生活的地方,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座城市的治理发展,“三分靠建、七分靠治”,建设是城市形象的塑造者,治理则是形象的维持者。城市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必须立足城市发展实际和人民需求,把好“精度”“温度”“数度”三个维度,在推动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上下功夫。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要在“精度”上下功夫。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城市治理涉及产业结构、交通规划、空间布局等方方面面,没有精细化的治理,不仅难以发挥城市应有的功能,而且会滋生新的“城市病”。细微之处最见真章,大到城市的规划布局,小到一个井盖,生活中的很多地方都考验着城市治理的“绣花”功夫。城市治理需要绣花精神,不管是宏观上的制度供给,还是微观上的民生善政,都要直击“痛点”、消除“痒点”,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要重点聚焦事关百姓福祉的就业、医疗、教育、社保等重大民生问题,老旧小区改造、垃圾处理、违章建筑整治、环境绿化等热点问题,把城市治理的成果落实到群众切身感受上,将治理的触角延伸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要在“温度”上下功夫。一座城市的发展,不仅要有速度,还要有温度。没有力度的治理,城市建设与发展很难取得实效;但没有温度的治理,则会让城市空有绚丽的外表而缺少温情的内涵。一个有温度的城市,核心是“人”。“最多跑一次”改革、“一刻钟免费停车”、“Z”字形斑马线等话题频频登上热搜,彰显了城市治理中的善意和温度。“车让人”已经成为大家的一种约定和习惯,非机动车停放有了“绿色专区”,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小红旗成为另外一种“信号灯”……传递着城市治理中的文明和温暖。城市治理应多一些温暖的政策、少一些浮夸的铺张,多一些温情的执法、少一些冰冷的对抗,多一些温心的关怀、少一些冷漠的旁观,让“人民理念”成为城市最亮丽的名片,为幸福加码,让城市升温。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要在“数度”上下功夫。疫情防控工作启示我们,现代化的城市治理不仅需要“铁脚板”,还离不开“大数据”。城市治理要借好数字化改革东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革新。要以“城市大脑”建设为契机,加快智慧城管建设,统筹规划、整体设计、一体考虑网络、平台、数据、场景等,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发挥城市治理最大效应。大力推进多发违法形态智能监管,基于视频人工智能分析,第一时间对城市管理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沿街晾晒等违法事件进行智能识别、分析、取证,对发现的违章事件进行快速定位、标识告警,并通知执法人员及时处理,提升管理精度、效率与实时响应速度。

  “民,乃城之本也”,城市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城市治理效能要以真挚温暖的人民情怀为根本、以跨界多元的协调共治为支撑、以智慧泛在的信息技术为手段、以精准适切的法规标准为依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舒适、更美好。

  坚定走好乡村善治之路

  乡村治、郡县稳;郡县治、天下安。乡村善治与否,不仅关系到近6亿人生活其中的农村是否安定有序,也直接决定着乡村全面振兴的根基能否稳如磐石,特别是在内外部环境十分复杂的当前,更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新时代加强乡村治理的顶层设计,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为全国各地探索乡村治理有效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

  走好乡村善治之路,要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任何时候不能有丝毫动摇,先进支部要不断增加,中间支部要大力提升,后进支部要不断整顿,对村级党组织和带头人要来一场整体建强优化。村级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组织的领导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通过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建设,确保党组织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走好乡村善治之路,要着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序。矛盾是无时无处不在的,乡村治理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排查、调处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要做好群众工作,提高乡村管理服务能力,把农民关心的问题就地解决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同时还要善于运用人民调解工作手段,健全村民调解员队伍,确保及时化解矛盾。法治发挥着定纷止争的关键作用,应该紧紧抓住信息进村入户的有利时机,推进互联网与乡村治理的深度融合,健全乡村公共安全体系和法律服务网络。

  走好乡村善治之路,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在那些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现象较严重的乡村,必须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通过树典型、做示范、育风塑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农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不少村庄有自己的村规民约,内含着优秀文化基因,对乡村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村党组织要善于借助其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强化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遵循。

  乡村治,百姓安,则国家稳。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大胆探索实践,不断激发乡村主体活力,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让乡村既生机勃勃又安定有序,坚定地走好新时代乡村善治之路。

  讲话稿:

  做实基层服务,“四位一体”创新社会治理

  临川区是抚州市的主城区,“十三五”以来,经济总量翻番,城市规模和品质也有了较大提升。但随着群众工作的不断深入,来自基层的种种隐忧和危机却时时困扰和警醒着我:

  一是城市更大了,但服务群众的距离远了。现在一个城市社区平均1平方公里上万居民,社区就十几名干部,下面居民小组又大多是空的,人少事多,与群众靠不近、贴不紧,服务做不实,关系也疏远。二是人口更密集了,但引导群众的本领小了。居住小区虽然人口密集,但居民之间少了守望相助的人际交往,认同感、归属感下降,有时一条网络信息可能就会一呼百应,而我们却百呼不应。大家普遍感叹,群众工作的看家本领不灵了。三是社会更多元了,但凝聚群众的能力弱了。现在阶层分化,诉求多元,各种矛盾日趋复杂,但基层的组织动员能力弱化,协调各方利益矛盾时往往是孤军奋战,常陷入前后夹击的困境,有时甚至连做好事也得不到好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以党建为核、服务为本、法治为基、德治为魂,从基层基础做起,探索善治、法治、德治、自治“四位一体”的社会治理创新,具体有四个方面的做法:

  (一)做实基层服务彰显善治。要做实基层服务必须有扎实的基层组织基础。主要落在三个“实”字上:首先,党建引领的核心要强而实。健全社区党组织-邻里街坊党支部-楼幢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党组织网络;配强党组织书记,组织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认领服务岗位。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开展“大走访”,走访入户全覆盖,服务群众解难事,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二是社区服务的功能要全而实。2019年以来投入10多亿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106个社区实现600㎡以上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中心按“一校两厅四室”标准,配备60余项服务功能。从前年开始,建设2000㎡左右升级版社区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三是邻里街坊的组织要细而实。从2019年开始,着眼做细网格、做实居民小组,按每300户左右组建了邻里828个、沿街每300米左右建立了街坊208个,并以设一个服务处、配一名专职社工、组一个理事会、建一支服务队、拨一笔经费“五个一”的要求,做实服务群众的最小单元。

  (二)做优公共服务践行法治。依法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石,为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三个服务:一是全科化的便民服务。将区街两级72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下沉社区,社区设置全科服务窗口,全科社工持证上岗;全面推行党员干部群众事务代理制,让群众在最靠近的地方得到最需要的服务。二是综合化的执法服务。将城管、建设等9个部门143项执法职能和力量综合起来,沉到街道,落到社区,第一时间更有效地解决群众身边的烦扰事,中央编办现场会组织观摩推广。三是平台化的法治服务。社区健全“一办一委三室”法治服务平台,社区警务室达到国家一级警务室标准,为每个社区聘请一名执业律师每周到社区免费服务。首创的社会矛盾大调解形成品牌,快乐调解俱乐部、周末法庭、少年法学苑等一批社团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制服务。社区治安安全感(98%)和法治环境满意率(96%)位居全省前列,刑事案发率连续八年下降。

  (三)做强志愿服务倡导德治。把开展志愿服务作为倡导德治的主抓手。关键靠三方面支撑:一是靠社团支撑。2019年起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兴趣爱好、参与管理三大类社区社团建设,现已有社区社团2214个,志愿服务队伍3200支,注册志愿者15.5万人;开展千家社团服务万户居民活动,开发服务项目600余个,每年服务超20万人次。二是靠典型引领。通过“一榜双评三讲”挖掘宣传身边典型,涌现出“孙爷爷谈心室”“巾帼挽霞”等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先进典型。三是靠激励推动。开展公益社团助力计划,每年区财政对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提供2000多万元扶持;出台《志愿者星级评定及嘉许办法》,实行公职人员志愿服务计时制。

  (四)做精评议服务促进自治。把组织群众议服务事项、评社区干部、选身边典型作为基层自治的主要内容。具体做到三个有:一是评议有团队。每个社区都组建群众评议团,既组织群众开展议事,又代表群众评价服务。今年以来就组织评议活动600余场次,议定社区民生实事480项、推举身边好人500余人次。二是议事有规章。制订群众评议实施细则,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采取群众点单-邻里议单-干部领单-社区评单-公示晒单“五单”法,每年在社区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1000多个。三是结果有运用。把群众评议结果与社区干部以及下沉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近年来群众认可度高的17名社区书记提拔到科级领导岗位。

  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推进我省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农民主体、多方协同,坚持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提供江西样板、贡献江西力量。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三)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依法确定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的权责边界,促进基层政府与群众自治组织有效衔接、良性互动。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机制,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

  (四)强化村党组织领导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入实施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落实整顿工作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经济、服务经济、物业经济,鼓励探索混合经营;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宅基地复垦、村庄整治等项目中新增的农用地及其收益,依法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归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力争到2022年底,全省基本实现行政村经营收入超5万元,并培育一批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加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进一步向自然村、村民小组延伸,向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延伸。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加强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常态化坚持村干部调整县级联审机制,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干部队伍。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派出第一书记。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确保每个村至少有2名村级后备力量、有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

  (五)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加强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的关爱服务,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深入开展“新时代赣鄱先锋”等选树学活动。

  (六)夯实村民自治基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效落实,着力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广并深化“余江经验”,建优配强村民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议事规程,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民间讲理等各类协商活动。理清村级各类组织功能定位,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手段,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常态化开展“三请三回”工作,聚合激活各类人才资源,增强乡村治理体系的活力。

  (七)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持续巩固基层挂牌和考核评比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规范村级会计核算监督,建立健全“三资”监管平台,实行会计电算化;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扎实推进市县巡察向村级延伸,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八)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大力推广“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广泛开展平安教育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婚姻家庭指导服务。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台、公安综合窗口、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至基层,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

  (九)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突出以德释法、以法明德。以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教育。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完善覆盖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到2022年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化农村基层组织依法治理。

  (十)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强化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警(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壮大网格工作力量,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电力捕鱼等行为,切实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提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落实乡镇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探索实施“路长制”。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尊崇工作法”,维护农村退役军人群体的稳定。完善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保护。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薄弱地区公共区域监控系统,实现2020年全省行政村全覆盖、2022年自然村全覆盖。

  (十一)落细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融入民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广大农民的价值取向、道德追求和行动自觉。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努力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成为学习传播科学理论的大众平台、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坚强阵地、培养时代新人和弘扬时代新风的精神家园、开展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广阔舞台。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传承红色基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永葆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初心本色,树立锐意进取、敢闯新路的时代新风。完善乡村信用体系,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思政课建设摆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在全省所有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广泛设立“身边好人榜”,深化“江西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多管齐下挖掘好人,凝聚向上向善力量。

  (十二)繁荣新时代农村文化。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因地制宜建设文化广场、村史馆、农家书屋等设施,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覆盖。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组织“百姓大舞台”公益展演、赣鄱“群星奖”等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农村。结合传统节日、农民丰收节,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及革命文物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剧、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培育特色文化村镇、村寨。结合江西红色、绿色、古色三大特色文化,打造红色文化游、乡村绿色休闲游、传统民俗风情游等乡村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加强农村网络文化阵地建设,推进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和文物数字资源进乡村,加强乡村网络文化引导,支持“三农”题材网络文化优质内容创作;加强网络巡查监督,预防农村少年儿童沉迷网络, 让违法和不良信息远离农村少年儿童。依托文化乡贤、民间文化能人等,建立一支扎根群众的基层文化队伍。加强对乡村文化工作人员、文化志愿者的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十三)塑造新时代文明乡风。大力弘扬农村优良传统礼俗,对传统礼俗文化分类引导、合理保留,赋予传统礼俗新的时代内涵。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大力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积极稳步推进殡葬改革,推广农村惠民殡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遏制办丧扰民、重殓厚葬等陋习。实现村规民约行政村全覆盖、全公开,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等内容纳入其中,并因地制宜明确执行标准、操作流程等。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挖深挖透本地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家风家规家训,推出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优秀家风家规家训故事。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

  (十四)提升乡镇和村为民服务能力。制定基层政府在乡村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投放基层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乡镇延伸,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确保农村经营管理各项职责任务落到实处。整合现有设在乡镇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推动便民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一体化建设。有条件的乡镇,除班子成员外,涉及具体面向群众办事服务的岗位应当到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整合集中村便民服务资源,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动乡村建设和规划管理信息化。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赣服通”等为依托,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大力实施农村公共服务提升计划,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的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加大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推广“党建+颐养之家”等养老服务模式。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重点做好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青少年、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服务工作。采取村抓村民理事会、县抓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的方式,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五)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全面查处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大幅精简文件,大力压缩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积极为基层松绑减负。创新干部考核,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乡镇机关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全面推行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提高乡镇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待遇水平。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和实行及时奖励制度,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定期从优秀村干部中公开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从优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机关领导干部。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村干部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积极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养老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其他村“两委”干部办理养老保险。探索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报酬与村集体经济效益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稳步提升村民小组长报酬。

  三、组织实施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乡村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将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抓好本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设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将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向省委和省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各设区市要制定具体措施,指导各县(市、区)抓好工作落实。

  (十七)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在各市、县(市、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分管负责人牵头抓总;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十八)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加大乡村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开展工作。完善各类人才激励政策,引导在外成功人士、新乡贤、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村干部乡村治理能力培训。加强试点示范,强化分类指导,组织开展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及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坚持因地制宜,稳步统筹推进。科学确定改造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合理制定改造方案,体现小区特点,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综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坚持居民自愿,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激发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和管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坚持保护优先,注重历史传承。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坚持建管并重,完善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相融合,创新小区治理模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格局。

  (三)改造范围和工作目标。

  改造范围: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根据国家年度计划申报要求,逐步将建成于2000年底后又亟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

  对已享受过其他中央补助资金进行过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仍存在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可逐步纳入改造规划和计划,但同一改造内容不得重复使用中央补助资金。不得将计划征收拆迁的小区(含独栋住宅楼)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不得将已经实施和计划实施改建、扩建、翻建的棚户区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06个,涉及居民33.16万户;到2022年,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制定改造标准。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

  1.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小区环境整治、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小区环境整治包括依法拆除各类违法建设、恢复消防通道,清理规范防盗窗或防盗网,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噪音、餐饮油烟污染等“脏乱差”现象;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照明、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基础类要做到应改尽改,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公共部位维修等。

  2.完善类。在基础类改造基础上,增加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配套设施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绿化设施、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完善类要做到能改尽改,财政资金可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完善类内容的改造。

  3.提升类。在完善类基础上,增加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提升类要结合周边区域特点,按照15分钟生活圈要求,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升类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运营。

  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改造标准、改造清单、技术规范和支持政策,避免居民基本生活要求相关内容改造不到位、不彻底。

  (二)编制专项改造规划。

  开展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既有城镇老旧小区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在不增加债务风险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逐级生成县(市、区)、设区市、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年)。按照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将居民改造意愿、参与积极性、实施物业管理等因素作为重要参考,确定项目改造时序,分批分次逐步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三)推行区块化改造模式。

  大力推行区块化改造模式,合理拓展改造项目实施地域范围,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城市更新等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统一实施,做到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成街连片整体改造,实现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打造15分钟生活圈。

  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负担前提下,鼓励将多个城镇老旧小区与相邻的棚户区、老城区、老旧厂房、城中村、集贸市场、停车设施、商业设施等改造(建设)项目统筹,通过项目内部资源搭配,实现资金回报平衡,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有关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健全领导推进机制。落实市、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镇)、社区的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议事规程,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搭建沟通议事平台,运用线上线下手段,广泛发动居民参与改造全过程,做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改造。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改造前组织引导涉改小区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积极推动改造后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指导改造后小区结合实际情况,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或业主自治管理,鼓励各地探索组建国有资本参与的物业服务企业,为改造后的城镇老旧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4.建立项目推进机制。市、县(区)政府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健全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有序实施。推动专业院校、规划设计单位定点联系街办(镇),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等定点帮扶社区,为街办社区推动改造、社区居民参与改造提供技术支持。探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管理和监督机制,实现过程可监督、责任可追溯、绩效可量化的项目管理过程。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研究建立适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杜绝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五)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

  1.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引导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出资责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办法。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有需要的居民结合改造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

  2.创新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省级财政在预算中统筹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奖补。市、县(区)政府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可以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按照统筹管理、专项列资、归口使用的原则,整合涉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党建、综治、民政、文化、医疗、商务、体育等渠道的各类资金,统筹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各地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项目,给予专项债券资金支持。

  3.加大金融筹资力度。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依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4.推动专业经营单位参与。引导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内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专业经营单位出资改造,改造后的专营设施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为专业经营单位的工程实施提供支持便利,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5.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鼓励支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鼓励支持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三、完善配套政策

  (一)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市、县(区)政府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可由市、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通过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在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等情况下,无需办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用地等手续。探索将工程建设许可与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进一步简化有关审批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采用事前告知承诺制,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组织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对竣工项目推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各地要贯彻执行《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完善适应改造需求的技术标准体系,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注重推广应用绿色集约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强化水表、消防、安防等智能化改造。落实绿色社区创建要求,优先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需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等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

  (三)高效盘活既有资源。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在不违反规划且依法征得居民等同意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将城镇老旧小区内或周边存量房屋提供给街道、社区用于公共服务。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房屋、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房屋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

  (四)明确土地支持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年期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重要工作内容,由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二)落实地方责任。市、县(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把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要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改造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衡量标准,调动各方面资源抓好组织实施,落实好各项配套支持政策。

  (三)强化激励监督。建立奖惩制度,突出正向激励,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个人推荐为及时奖励评选对象;强化工作督促,对改造效果差、群众满意度低、工作进展慢的地区,适时由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加强资金监管,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审计部门要进行审计监督。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大优秀项目、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加强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政策及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函: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彭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农村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法治江西建设的重点任务,以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打击整治等方面为切入点,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构建覆盖省市县乡逐步延伸至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部门协作完善法律服务机制,不断探索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载体、新途径和新方法,积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一)注重统筹规划,着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在制定《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时,把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农村法律服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江西建设、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主要任务,并明确了具体要求。省普法办每年都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年度普法教育工作的重点,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让更多的农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着力增强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省109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18个村(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并积极开展复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整体水平。全省妇联组织充分利用遍布村(社区)的“妇女之家”“会改联”、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形成的基层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在普法维权方面的积极作用,举办“法律大讲堂”等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维权服务送进家庭、送到妇女群众身边。

  (二)加大普法力度,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要求,2018年,我省及时总结推广崇仁县推行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作经验,在全省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此项工作在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获评全国普法办“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并被吸收进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经过将近两年来的实践,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妇联等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全省已累计遴选培养对象335万人,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26.8万;颁证上岗“法律明白人”303.5万人、骨干23.1万人。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65.9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9.2万件次、参与社会事务管理8.9万件次、引导法律服务7.5万件次,覆盖1600多万农民,成为全省乡村治理的一道美丽风景,在讲好农村法治故事、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三)整合各类载体,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止2018年底,全省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建成1.75万个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层治理法治化打下坚实基层。制定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服务、监管和保障融合,实现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连续4年开展精准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加大对贫困户的法律扶贫力度,共向31万户105.17万名精准援助对象发放“精准法律援助惠民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979件,受援人中仅农民和农民工就达65419人。同时,加强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有效整合了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三大平台共汇聚了全省553家律师事务所、113家法律援助中心、112家公证机构、12家仲裁机构、189家司法鉴定机构、55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4187个调解组织、2353名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增强基层法律服务能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四)加强打击力度,切实做好农村社会治安乱点及涉农领域整治。近年来,省公安厅加强了农村社会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强化了对农村赌博的打击整治和宣传力度,提高了对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保护措施,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等侵犯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2019年,全省涉及对未成年实施家庭暴力的报案数为9起,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人;2019年以来,全省共接报涉农赌博类警情22768条,同比降8.1%,查处农村涉赌案件7547起,同比上升34.9%,查处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人员约2.6万人次,有效遏制农村赌博违法犯罪的发展蔓延。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联合部署组织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以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安全的犯罪行为。省妇联协调联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构建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为农村妇女群众提供便捷的普法维权服务。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托社会力量,切实做好婚姻家庭纠纷的排查、研判、预警和化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我省在农村法律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初见成效,推进了基层治理法治化。但是,在推动过程中,还存在农村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农村法律服务供不应求、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合力有待增强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将会认真采纳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整合工作合力,全面夯实农村法律服务基础,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措施

  结合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努力打造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大普法力度,夯实农村法律服务基础。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总体部署安排,进一步强化做好农村普法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做好农村普法宣传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深入基层农村宣传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深入基层农村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深入宣传《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创新宣传形式,积极融合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信息量大的优势,在全省范围内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工作群,每天及时推送准确、权威、与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二是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实施和规范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加强“法律明白人”网络培训学校建设,提升网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全覆盖。广泛开展法治讲堂、法治图书室、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栏“五个一”达标创建活动,为“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等提供支持和保障。融合“说事、议事、办事、评事”的“村民说事”制度,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深入开展法治乡村示范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突出示范建设质量,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科学化、规范化。

  (二)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壮大法律服务力量。一是进一步完善三网整合。按照“一张网络、四级应用,整合平台、统一入口”原则,在现在三网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三网融合的融合度,实现三大平台和各法律服务机构一体服务、一体监管、一体保障,让基层群众真正享有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全面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活动。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对精准扶贫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法律援助事项审查,开展1对1帮扶。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继续将涉及劳动保障、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中有关产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精准法律援助范围。三加强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全面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注重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中的党员带头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扩大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吸纳法官、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参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对参与公共法律志愿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表现突出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三)加强部门协作,汇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大对涉农领域易发多发违反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汇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合力,有效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形成打击涉农领域易发多发犯罪工作合力。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继续深化与省妇联的沟通协作,针对农村妇女儿童遭受家暴、性侵及民事、行政合法权益被侵害等犯罪,实现线索共享、快速办理。联合妥善办理涉农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惩脱贫攻坚领域犯罪,保障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利益。二是建立农村司法救助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国家司法救助、精准扶贫、平安校园建设等合作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为农村妇女群众提供便捷的普法维权服务。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托社会力量,切实做好婚姻家庭纠纷的排查、研判、预警和化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保护,积极为他们提供安全防护、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服务。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高“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切实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联合部署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以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安全的犯罪行为。以偏远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边界地区、农村集镇等薄弱环节为重点,加强整治力度,明确整治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江西省司法厅

  2020年5月9日

以上即为《【江西遴选热点 】江西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全文,更多遴选公选招考动态和学习资料欢迎加入遴选公选考试交流QQ群812635278,并关注遴选公选考试网。

关键词:江西遴选热点

手机扫码查看或分享本文

遴选微信公众号

服务热线

19965016898

关注微信公众号号

橙橙老师微信